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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派出2008年赴泰菲印志愿者教师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通知,应泰国、菲律宾、印尼教育部及有关机构的要求,2008年国家汉办将向上述三国派出1000多名汉语教师志愿者赴各国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
一、志愿者选拨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优秀团党干部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2)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年龄在22-45岁之间、学习成绩优良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教师;
(4)具有对外汉语、中文、教育学、外语、历史、哲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幼教大专以上),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5)有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6)具有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或相关国家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二、赴泰国、菲律宾、印尼志愿者任期为一学年。泰国、菲律宾派出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印尼为2008年7月。
三、待遇:派往泰国、菲律宾、印尼志愿者的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机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我校限报15人,请有意者尽快将申请报送国际交流处,截止日期为3月1日。
联系人:姚斌 电话:4938030
国际交流处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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