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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50周年校庆2号公告
2008年9月,兰州交通大学将迎来在兰建校50周年校庆。在此,我们谨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各单位、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及历届校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50年风雨兼程,50年艰苦奋斗,经过历代交大人的艰苦创业,今天的兰州交通大学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五十周年华诞,是学校建设与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更是我们 “继承传统、再创辉煌”的新起点。值此校庆之际,我们热诚欢迎海内外所有关心兰州交通大学建设和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人士进行多种形式的捐赠,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一条 捐赠双方
(一)捐赠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广大校友、在校师生员工。
(二)受赠方:兰州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校友会、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处、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捐赠的具体事宜。
第二条 捐赠原则
(一)捐赠是捐赠方的自觉行为,完全采取自愿的原则。
(二)捐赠资金或实物的使用尊重捐赠方意愿,坚持专款(物)专用。
(三)捐赠采取帐目公开的原则,建立独立账目,开设专门银行账户,对于捐赠资金或实物的收受和使用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条 捐赠项目
(一)历史文献类
包括资助兰州交通大学校史纪念册、校史展览、50周年宣传画册等捐款。
(二)基础设施类
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以及准备修缮改造的各种建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包括实验室、图书馆、展览厅、学校西门、纪念雕塑、纪念墙、宣传长廊、道路景观、园林绿化、校友林认养、广场、道路及楼宇的命名等的捐款。
(三)奖助基金类
该项目主要包括各类学生奖、助学金,教师奖教金、科研与学术交流基金、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室建设基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基金等。
(四)科研合作类
包括科研项目合作、共建学院(系部)学科、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等项目捐款。
(五)商业捐赠类
校庆期间,邀请商业企业对校友团聚活动、学术活动、庆祝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及纪念礼品等的捐款赞助。
(六)实物捐赠类
捐赠兰州交通大学历史资料和实物、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等。
(七)根据捐赠方意愿设立的其他捐赠项目。
第四条 捐赠方式
(一)本地现金捐赠直接到兰州交通大学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办理捐赠手续;异地现金捐赠请直接将捐赠款项汇至兰州交通大学银行专设账户,并注明“校庆捐赠”字样。
收 款 人:兰州交通大学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开户银行:建行兰州安宁支行
帐 号:62001380035050285032
地 址:甘肃兰州
联 系 人:孙珍寿
电 话:0931-4938831
(二)其它捐赠可直接与兰州交通大学五十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兰州交通大学科技综合楼8楼818室
联 系 人:袁祖德
电 话:0931-4957107
兰州交通大学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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