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助政策、经费结构和填写方式都较大改变,为做好2016年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2016年1月中旬发行,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页http://www.nsfc.gov.cn/“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和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在线填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部)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应及时认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研究领域及个人简介,填报项目申请书时系统会自动提取申请人的上述信息。
注:申报务必认真阅读《条例》及《指南》,《指南》中各学部要求,甚至学部内各处要求都会有所不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
1.关于申请书撰写提交方式
自2016年起,所有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提交。
2.申请人和参与者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3.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
2016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可以直接选择或者填写关键词。
4.项目经费资助模式的调整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教〔2015〕15号 ,详见附件7)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详情见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特别注意: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即项目组主持持召开会议所需费用,而不是项目项目组成员外出开会的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而不是汽油费。
5.关于限项
详情见附件2: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项及其他注意事项。
6.其他事项
在线填写功能调整:报告正文限3M以内、每个附件大小限3M以内、个人简历的模板有更新、个人简历大小限1M以内、相关限项检查跟随指南要求调整。
二、项目申请
1. 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网报自2016年1月16日开始,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4日18时,逾期申报系统将会关闭,不再受理。
系统关闭后请各位教师打印申请书一份交至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于3月7日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技处1422房间,科技处会对申请书的进行审核及查重工作。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科技处将会在系统内退回,项目申请人根据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会通知学院,学院通知项目申请人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相关附件附在纸质申请书后面一起装订,最后加一页空白纸一起装订,以免最后一页材料丢失)。
2.为了保证申请书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该表由二级单位审核、科研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科技处,以备基金委监督部门核查。
三、特别关注
项目组成员签字必须为其本人签字,否则一经查出,该项目将直接被取消,且该成员参加的其他项目一旦超项,其所参加的所有其他项目都将被直接取消。
其他相关要求如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详见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注意事项》。博士后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5、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6,附件4、5、6均需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由于2016年《指南》还没有发布,根据历年申报经验,各位教师一定要在《指南》发布之后详细阅读当年申报要求和本学部申请指南,每一个学部都会有详细的要求。待《指南》发布后,若有其他要求,科技处将会补充发布。其他具体事宜请咨询科技处或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联系人:高全福
电话:4938623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科技处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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