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兰交招发[2015]103号)相关精神,现将毕业生毕业离校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毕业生同学们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办理离校手续,文明、平安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一、离校前后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8-19日,《离校通知单》盖章、注销学生证,届时学校教务处、财务处联合办公,地点在第五教学楼萃英厅。
2.6月25日,毕业典礼。
3.6月25-27日,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托运行李。
4.6月26-7月1日,办理退宿手续。
请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切勿未办理离校手续自行离校。各单位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请在《201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期间各部门负责事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表格中查看。
二、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1.就业报到证分两部分,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蓝色联(本专科)/红色联(研究生)〉,由各学院(部)负责向毕业生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色联)由招生就业处转入学生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有效期为1个月,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领取就业报到证,以免给自己报到上班或落户、落档造成负面影响。
2.《户口迁移证》由保卫处户籍科(科技综合楼506室,电话:4938604)办理。
3.档案转递在7月中旬,由学校档案馆(图书馆西门四楼学生档案室,电话:4956180)将档案转寄给就业单位(按协议书中所签档案邮寄地址)或生源地人社局。
4.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部)通知和要求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后,要仔细逐字审阅,如有问题请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严禁私自涂改。以上证件姓名、出生日期以户口迁移证为准。
5.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必须按照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或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报到;户口迁移手续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
6.请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凭离校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8.派遣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请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办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逾期将不予办理。
9.请毕业生牢记学校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jyzx.lzjtu.edu.cn/www/default.asp),毕业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未签约毕业生继续择业的,请及时在就业信息网上查询。
10.毕业生离校前,请务必将自己的稳定联系方式留给学院(部)学工办,以便后期跟踪服务。同时,请妥善保存招生就业处(电话:4938032、4938487)及所在学院负责人办公电话,以方便取得联系。
祝毕业生同学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招生就业处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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