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大力推进省委制定的“24字人知人晓工程”,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在近期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事迹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现典型,释放社会正能量;推广典型,彰显时代主旋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 征集内容为全校范围内各类学生、各学生团体中涌现出的诸如: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等能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典型推广价值的典型人物(团体)事迹。
2.为保证推荐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团体)事迹挖掘出来,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限报1至2个典型人物(团体)。
3.各单位选定推荐人选后,要组织专人对典型人物(团体)的事迹进行提炼加工。典型事件表述要突出亮点,词句精炼。人物有血有肉,事迹生动感人,便于推广,易于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事迹内容要真实可靠,不夸大、不过分渲染。最好能提炼出一句能想想反映典型事迹特点和实质的引导语(例如:“雷锋传人郭明义——30年的爱心之旅”)
4.填写推荐表后,另精选能集中反映典型人物(团体)特色事迹的电子版照片5-10张(jpg格式,大于2M)。照片要求主题鲜明,画面清晰,色彩逼真。
四、活动形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和学校有关部门对上报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典型事迹,经校党委同意后,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
五、报送地点
校团委426办公室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4957079
电子邮箱:119247680@qq.com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个人)事迹推荐表》
《兰州交通大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集体)事迹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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