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日期间完成校长与各单位签订任期《消防安全责任书》,请各单位届时派行政办负责人前往教育科技中心楼504室领取。《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保卫处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同时请各学院及部门、科室较多的单位报消防安全员3名,机关职能部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1—3名消防安全员,注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要求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明确责任和义务,达到人人知晓《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使得“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人心。
保卫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