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广大师生:
接省教育厅转发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即将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具体类别条件和相关要求请见附件。
五、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须于10月2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项目遴选通知、及有关申请材料和说明请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本科及研究生申请者在按留基委要求申请的同时,请在10月28日前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
2.其他个人在留基委网上已上传资料的复印件;
3.请将500字符以内的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发送到454725570@qq.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姓名+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教师申请者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柴老师,联系电话 4955673。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4938030
地址:实验七号楼417室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