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朱廷珺在招标中心讲授了题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 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学校采购(招租)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法治专题课。校纪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审计处有关同志参加了此次法治专题课。

朱廷珺首先分享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体会。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高校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随后,朱廷珺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从提高采购(招租)工作法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采购(招租)法治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他强调,学校采购(招租)工作中,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透明的监督机制,能够促进学校资源配置的公平、公开、合理,有利于提升学校资源管理效能和资源配置公信力。学校采购(招租)法治能力建设重点要从三方面展开,一要加强人员能力建设,提高业务人员守法意识,增强业务人员用法能力;二要加强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建立健全操作流程和管理规范,确保采购过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要强化监督机制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注重外部监督的作用,切实提高采购(招租)风险防控能力。
授课结束后,招标中心负责人详细汇报了学校采购(招租)业务制度建设情况和依法采购(招租)的工作实效,并就进一步规范采购(招租)工作提出了计划。校纪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审计处有关同志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责,就学校采购(招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文图/刘娇 审核/张冀民 来源/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