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及美方相关合作单位联合承办。大赛聚焦韧性社区、环境教育、低碳环保、食物系统、危机应对、公共卫生、健康福祉、清洁能源、气候变化、绿色交通、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挖掘创新发展机遇。大赛倡导参赛选手立足未来视角、践行设计创新理念,依托前沿科技与开源工具,打造兼具社会价值与产业潜力的创新作品;鼓励选手紧跟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研发前瞻性解决方案,推动社会数智化转型,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大赛旨在搭建中美青年跨文化交流与协同创新平台,深化两国人文交流合作,融合中美文化视角与跨界创新思维,激励青年创客秉持首创精神,联合研发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创新原型。赛事注重弘扬开源共享文化,推动创意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引导两国青年关注人类共同福祉,促进中美创客文化与创新生态协同建设,优化青年创客社区与众创空间发展环境,培育高素质青年创客人才,实现创新方案共享与合作行动落地。
一、参赛资格与报名要求
(一)参赛资格
1. 参赛对象面向中国公民、美国公民,或在中国、美国取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个人开放;年龄需满足18周岁至40周岁(2026年大赛限定出生日期不早于1986年6月1日,不晚于2008年6月1日)。
2. 参赛者需具备参与赛事的合法资格,全程携带政府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参赛。
3. 以下人员不得参赛:大赛承办单位(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英特尔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员工;上述单位员工的直系亲属。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形式以团队为主,团队总人数(含领队)不超过5人,领队为团队唯一联系人与对外代表。
2. 鼓励中美两国选手联合组队参赛,深化跨文化协作。
3. 分赛区选拔赛启动前,团队可更换成员(仅限1名及以下),领队不得变更。
4. 每位参赛者仅能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1个参赛项目,不得重复报名。
5. 每个参赛项目可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得兼任领队或团队成员。
6. 本次大赛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校级赛事日程与组织安排
(一)校级赛事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8:00截止。
(二)校级赛事安排
1. 校级比赛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0日
2. 校级比赛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具体地点在QQ群另行通知)
(三)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兰州交通大学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创新创业管理平台;
第二步:依次点击左侧“学科竞赛”、“我要报名”栏目,查找2026“共创未来-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校级竞赛,点击右侧报名按钮;
第三步:回到创新创业管理平台首页,依次点击“学科竞赛”、“我已报名”栏目,
(四)校级赛事申报材料提交
1.参赛团队负责人将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①项目策划书(PDF格式);②项目展示PPT;③作品说明材料(含作品介绍、实物照片、演示视频),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2662646291@qq.com。
2. 参赛团队需加入2026年创客大赛管理QQ群(群号:1098313636),完成校赛团队信息统计表填报。
(五)校级竞赛评审方式
校级赛事采用线下评审模式,分为项目陈述与现场答辩两个环节:项目陈述PPT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评委提问与选手作答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参赛作品规范
(一)主题要求
紧扣“共创未来”主题,聚焦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结合未来思维与设计创新,运用前沿科技、开源工具打造具备社会意义与产业价值的创新产品原型;鼓励融入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前瞻性解决方案,助力数智化转型与全球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性要求
1. 秉持创客精神,突出原创性与创新性,作品需针对未充分解决的问题提出全新方案,不得抄袭往届作品或市场现有成果。
2. 参赛项目须为参赛团队近1年内原创、未公开发表的成果,能清晰体现创作工作量与迭代进步;需实现社会层面或技术层面的创新突破。
3. 参赛作品需满足“三未”要求:未商业化、未量产销售、未获得商业性投资(含风投、天使投资、政策性投资等);晋级总决赛的团队,不得参与过往届大赛总决赛,未获得教育部白名单赛事省级及以上奖项。赛事组委会将开展创新性核查,违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呈现要求
1. 分赛区选拔赛阶段需完成作品设计,制作可演示的产品原型,确保核心工作量由参赛团队独立完成,非依托实验室或研究机构长期研究成果。
2. 原型需具备可实现的社会创新或技术创新功能,鼓励采用开源软件、开放标准技术与通用硬件平台,以软硬件结合形式呈现;倡导提交设计草图、迭代方案等过程性材料,全面展示创作历程。
3. 决赛原型需尺度适宜,便于现场展示、组装与搬运;晋级决赛团队需完成原型优化、升级与测试工作。
(四)技术平台要求
参赛作品优先采用开源技术,选手可自主选择技术平台、工具与设备开展创作。
四、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一)权属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团队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成果(涉及专利的,参赛者需为第一发明人),不得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既有技术成果;如需使用所属单位专利或未公开技术,须提交专利权人或主管部门书面授权声明。
(二)原创性承诺
参赛者需保证作品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符合中美两国相关法律法规;因侵权引发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并负责维护主办方、承办方合法权益。
(三)权益约定
1. 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同时兼顾赛事主办、承办单位权益。
2. 教育部及各承办单位(含全资子公司)拥有全球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权,可用于作品演示、出版(不含核心技术细节);如需用于其他用途,需与参赛团队协商一致并签署专项使用协议。
(四)解释权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大赛工作组保留本通知及赛事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3日